第一条 读者在电子阅览室上机,必须严格遵守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。
第二条 上机需交纳上机费1元/小时,一人一机。
电子阅览室实行自助充值上网模式,读者凭本人校园卡直接在电子阅览室办理。
第三条 读者严格按照操作程序使用电脑;遇到机件故障时,及时报请老师处理。
第四条 禁止在电脑使用黑客软件、玩游戏、浏览和下载内容不健康的文字和图片,禁止利用电子邮件发送、传播色情、淫秽、不健康的信息;禁止进行其他违法行为。违者严肃查处,并移送校内有关部门处理。
第五条 禁止拆装电脑部件;禁止自行安装软件或改动电脑软件配置;禁止删除原有文件;造成机器部件损坏,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;如不能恢复原状,造成整机报废的,按原机赔偿。如有偷窃部件行为的,严肃查处,追回原物,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。
第六条 阅览室电脑一经重启即恢复初始状态,读者切勿在电脑上存放个人文件,以免造成丢失。
第七条 禁止触摸电源插座及其他用电危险部位;发现机体过热或其他安全隐患,及时报告老师检查处理。
第八条 读者离开电脑前自行退机结账。